在营销战略中,什么叫产品链和产品群?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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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在市场中的营销战应该是围绕着商品的使用价值、使用方式、使用意义来展开的,但现在的几乎所有营销理论都是着重使用意义来进行考虑,以至于无数的看上去非常好的营销策划却失败了。本文站在市场的立场上,对商品的使用价值、使用意义、使用方式进行了分析从而提出了“创位”理论。
补充 - 6个月前
第一章:战略理论的提出
一、早期的理论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育逐步成熟,经济整体向买方市场转化,企业之间的竞争开始明朗化。五十年代美国的罗塞尔·瑞夫斯(Rosser Reeves,1910-1984)的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理论横空出世,其标志是“产品至上”,以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争取市场(购买产品将得到特殊的好处)。USP理论是罗塞尔·瑞夫斯在从事广告工作20多年后提出的一个品牌产品的推广理论,1961年在他出版的《实效的广告》(The Reality of Advertising)书中,系统地阐述了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理论。他认为:
首先每一个广告必须向顾客提出一个主张(proposition)。这不只是一些文字表达,不是对产品的吹嘘,也不只是橱窗广告,而是一个实在的利益。要告诉受众购买这个产品,他将得到特定的好处。
其次,这个主张必须是竞争对手不能或没有提出的。它必须是特有的,鲜明的。是符合产品形象的品牌专有的特点或是在特定的广告领域中没有提出过的。
再次,这个独特的主张必须能够打动成千上万的读者,能够把顾客的注意力吸引到你的产品上来。
USP的理论核心思想是非常清楚的,在品牌产品推广时,必须有一个独特的销售主张,这个主张要有广泛的吸引力,并确切告诉顾客:买下它对你有什么好处(暗示不卖它就有害处)。这个思想,被认为是强卖(hard sell)的观点。
这很快就成了产品制造商想要占领一定市场必须遵循的一个根本法则,也是消费者对商品评价的一个基准线。由于这种思想的指导,使得西方欧美国家的产品在质量和性能上远超东欧和苏联。这些国家的人们以能得到一件西德或者是美、英的,那怕是一个小小的照相机而自豪终生。社会主义阵营后来的解体,罗塞尔·瑞夫斯的USP理论不能不是一个因素。也就是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西方各国的产品在他们能进入的市场上,全都占有绝对优势;也促进了西方各国的商品经济的发展。这被称为营销学的第一次浪潮!这个时候的所谓竞争主要是在商品的不同种类之间的竞争,是吸引人们有限购买力的竞争。
但是随着竞争的加剧,科技的发展,特别是人类宣传工具的发展;交通的发达;每家企业的产品能够覆盖的区域不断扩大;在科技指导下的大规模生产的出现;大量的同种类产品出现了。同时人们的购买力也大大增强,商品的竞争成了同种类产品之间的竞争,USP理论这时就已显得无实际意义了。这样在六十年代就出现了大卫·奥格威(David Ogilvy,1911-1999)的“品牌形象”理论。奥格威是一个广告商人,在总结了自己大量的广告宣传活动和现实观察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这个以品牌为中心的营销理论:“致力在广告上树立明确突出性格品牌形象的厂商会在市场上获得较大的占有率和利润。同样,目光短浅、只会抽挪广告费搞促销活动的机会主义厂家往往正是处境拮据的人。……替客户策划广告方案要以假定客户永远经营这种商品的业务为立足点,以高瞻远瞩的眼光来为他们的品牌树起明确突出的性格,而且坚持运用贯彻策略到底。最终决定品牌的市场地位的是品牌总体上的性格,而不是产品间微不足道的差异。”(大卫·奥格威著《一个广告人的自白》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1年版92页)
“品牌形象”理论很快便取得了世界性的成功,现在和以后都是人们主要应用的营销理论之一,世界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各种产品的品牌,不是质量最好的最好卖,而是名声最大的最好卖,已经是一条定律,也是人们的共识和常识。同样质量的商品,品牌与非品牌之间在价格上的差距可能是几倍甚至是几十倍!特别是市场占有率,完全是品牌的天下。高价位、高市场占有率意味着什么谁都知道。品牌理论几十年内造就了千千万万的世界性的或者地区性的帝国,世界很快就被品牌瓜分了,甚至各国政府也只能顺其而行,否则税收就不知还能从哪进来,真是“顺其者昌、逆其者亡”!
每个有雄心的商家、企业家,他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建立一个或几个品牌。品牌一旦建立,就像一个封建帝国的建立,人们只能臣服,难以撼动。
同时要想建立一个品牌来取代现有品牌,一般来说是自找苦吃,比如我国现在的茅台酒,谁要想取代它成第一品牌简直就是白日做梦。
品牌理论是一个封建帝国理论,帝国一旦建立便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补充 - 6个月前
品牌理论对于非品牌来说是一个酷刑宣判,你永远得臣服和低声下气,永远无出头